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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2018-09-23  点击:[]

音乐学院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为保障音乐学院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白城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及学院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用于白城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音乐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尚威

副组长:姜晓利

 员:岳龙、郝欣、佟欢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订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院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音乐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承担日常工作,成员由辅导员、值班老师、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

预案范围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声誉受到损害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突发事件类别:

(一)热点和焦点问题。主要指学生高度关注、意见较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二)重要会议召开、特殊敏感时期、重大国际事件、涉外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学生有非法聚集、游行示威和罢课、罢餐等苗头或行为。

(四)学生群体事件。主要指学生发生冲突或打群架等。

(五)学生个体事件。主要指学生发生伤、亡等意外事故。

(六)群体性食物中毒。

(七)其它突发事件。主要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火灾和重大失窃事件,以及其它事件。

处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减少危害;

(二)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三)敏锐洞察,畅通信息,及时上报;

(四)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稳定。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院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院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学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琴房、食堂、洗手间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院要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学院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散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院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院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实施要求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学院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3、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4、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或值班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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