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早操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有利于锻炼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有利于学生身体与专业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音乐学院良好风气的形成,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早操训练场地:
体育场、音乐楼教室、小篮球场(教育楼后面)
三、早操形式与内容:
根据学生的兴趣分模块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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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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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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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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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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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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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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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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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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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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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队(24人)啦啦队(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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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楼后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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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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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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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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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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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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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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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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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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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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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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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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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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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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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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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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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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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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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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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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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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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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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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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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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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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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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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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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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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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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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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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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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楼4楼最东边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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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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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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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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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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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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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早操管理:
1.早六点三十分,由系学生会体育部进行点名,早操结束后进行点名,请假需要出示假条。
2.各班的同学根据相应的分组按时出操
3.班长负责各班早操工作,体育委员负责全院的早操工作。
4.严禁早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无故旷操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六、实施细则:
1.出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六点半到七点,各班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2.每天早操由各班班长与最少四名体育部成员对早操进行管理。点操人员不能迟到、早退;点操时要认真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3.学生不得无故旷操,因故不能出操者须事先请假,否则按旷操处理。
4.每天8点,体育部进行数据统计,统计的数据及时上报辅导员办公室,并且对于旷操的同学,当日进行公布。每周五对这一周的信息进行再次统计。
5.早操出勤率低于60%以下的学生,根据旷操次数,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各班早操出勤率作为学期末优秀班级评比的条件之一。
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