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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早操管理制度

2018-09-23  点击:[]

            音乐学院早操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有利于锻炼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有利于学生身体与专业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音乐学院良好风气的形成,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早操训练场地

体育场、音乐楼教室、小篮球场(教育楼后面)

三、早操形式与内容:

根据学生的兴趣分模块进行,具体如下:

小组名称

人数

地点

监督人

运动员组

11

运动场

体育部

篮球组

篮球队(24)啦啦队(27

教育楼后篮球场

体育部

声乐组

103

音乐楼301

体育部

舞蹈组

16

音乐楼401

体育部

琵琶组

17

音乐楼507

体育部

小提琴组

14

音乐楼211

体育部

管乐队

48

音乐楼201

体育部

长笛组

13

音乐楼511

体育部

二胡组

7

音乐楼413

体育部

钢琴组

25

音乐楼4楼最东边的教室

体育部

古筝组

17

古筝教室

体育部

五、早操管理:

1.早六点三十分,由系学生会体育部进行点名,早操结束后进行点名,请假需要出示假条。

2.各班的同学根据相应的分组按时出操 

3.班长负责各班早操工作,体育委员负责全院的早操工作。

4.严禁早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无故旷操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六、实施细则:

1.出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六点半到七点,各班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2.每天早操由各班班长与最少四名体育部成员对早操进行管理点操人员不能迟到、早退;点操时要认真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3.学生不得无故旷操,因故不能出操者须事先请假,否则按旷操处理。

4.每天8点,体育部进行数据统计,统计的数据及时上报辅导员办公室,并且对于旷操的同学,当日进行公布。每周五对这一周的信息进行再次统计。

5.早操出勤率低于60%以下的学生,根据旷操次数,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各班早操出勤率作为学期末优秀班级评比的条件之一。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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